2006年2月4日,星期六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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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命天涯十一年 伤人罪账还得算
余红梅

  河南人何于友怎么也想不到,当年一时冲动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后,逃亡11年,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。近日,湖州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(致死)罪依法批准逮捕了何于友。
    1994年,年仅19岁的何于友来到湖州某矿山打工,并与矿工段长王成加结成了朋友。7月22日,王成加向石矿矿长陆某催讨工资,发生争执,被旁人拉开。随后,王成加带着何于友等人怒气冲冲赶到矿山,在石矿大门口将陆某扭住,再次发生争执。何于友随即从石矿机修间操起一根铁棍,用力击打陆某头部,陆某当即大出血,倒在地上。见自己闯了大祸,何于友立即逃跑,后得知陆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又窜逃至北京。11年来,何于友在北京隐姓埋名,并以做蔬菜生意、开出租车为生,渐渐地把这件事淡忘了。去年12月的一天,当他正在做蔬菜生意时,警察从天而降,将他抓获归案。